本公司依法設置直接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之依據,其工作範圍包含本公司所有作業及子公司。
本公司內部稽核之實施係包含兩部分:
一、依據本公司目標及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年度稽核計畫,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稽核人員於維持獨立性、遵循職業道德且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情況下執行年度稽核計畫,其結果除於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於每月或必要時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長報告,如有缺失及異常情況則加以追蹤至改善為止。
二、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評估報告,併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有專任之稽核主管1人。